期刊简介
本刊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,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主办的全国性科技期刊,国内外公开发行。办刊宗旨是宣传党的医药卫生工作方针、政策,宣传贯彻《药品管理法》及其配套法规;研究药品监督管理的理论,交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经验,探讨药品质控方法和临床合理用药;介绍国外药事管理信息,以促进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,发展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药学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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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>中国药事杂志

- 杂志名称:中国药事杂志
- 主管单位: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- 主办单位: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(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)
- 国际刊号:1002-7777
- 国内刊号:11-2858/R
- 出版周期:月刊
期刊荣誉:荣获第二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奖期刊收录:上海图书馆馆藏, 国家图书馆馆藏, 万方收录(中), 国际药学文摘, 知网收录(中), 维普收录(中), 统计源核心期刊(中国科技论文核心期刊), CA 化学文摘(美)
浅析药监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几种情形
杨秀梅
关键词:行政处罚, 适用法律, 法律法规, 具体行政行为, 处罚决定, 药品管理法, 行政相对人, 行政诉讼法, 人民共和国, 执法人员, 执法过程, 执法成本, 行政效能, 行政审判, 行政机关, 司法实践, 人民法院, 判决, 合法权利, 程序规定
摘要:任一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必须适用相应的法律法规,否则是无效的.<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>第五十四条第(二)项规定,人民法院经过审理,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、法规错误的,应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,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.由于<药品管理法>及相关程序规定对如何适用法律法规未做明确规定,造成实践中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易出现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情形,这样就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,违背了行政处罚的原则,一旦产生诉讼造成败诉后,重新依法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,既影响行政效能、浪费行政执法成本,又损害行政机关的威信.因此,笔者根据多年的行政审判司法实践,结合药监执法过程中常出现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情形,谈谈个人粗浅的看法,供执法人员借鉴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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